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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被认定为省文明交通示范校
发布时间:2012-04-24 阅读数:3568次 来源: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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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近日,在全省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文明交通活动中,我校被云南省文明办、云南省公安厅认定为省文明交通示范校。
    我校历来重视文明交通工作,并将全校师生“关爱生命、文明出行”当作是学校第一工作责任来抓。在实施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”活动中,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及各部门职责,细化措施,狠抓落实。并以活动为载体,开展文明礼仪宣传、交通法规宣传、法制报告会、“平安出行”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班、队会等活动,营造出一个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、文明、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。
    4月24日上午,水富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狄光其代表评审办专程到校,授予我校云南省文明交通示范校称号并正式挂牌,孟雄副校长代表我校接受牌匾。双方就今后继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相关问题展开了广泛交流。